教务处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和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推进高校一流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通知》要求,北京市可推荐10个候选团队。每校限报1个,本次创建实行差额推荐,由市教委统一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二、申报团队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满足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5个创建指标要求(附件1)。
2、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3、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团队人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8—25人,理工科类团队成员20—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前三批已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再参与创建。
4、团队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5、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等行为。
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在7月7日下午五点前提交《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教务处。
联系人:教务处季鲁玉 010-68935567
附件1: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附件2:《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5]2号)
教务处 2025年7月4日